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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召开会议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9-22

   7月12日,劳动保障部召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大力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田成平首先强调,《劳动合同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和颁布《劳动合同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尊重劳动和创造,从源头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加快劳动保障立法进程,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需要。     田成平指出,《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在对劳动关系现状以及发展趋势作出准确判断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的一部重要劳动法律,既是对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继承,又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内容丰富,体系完整。在保护劳动者就业权益、分类规范不同劳动用工形式、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五个方面都有新的突破。田成平表示,《劳动合同法》以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立法宗旨,坚持促进用人单位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统一,坚持增强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与保持劳动力市场活力的统一,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思想,对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田成平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贯彻落实工作中,要认真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田成平强调,保证《劳动合同法》全面、正确的实施,是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加以组织和推动。要充分利用今年下半年的时间,抓紧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为明年1月1日这部法律正式施行创造条件,确保开好局、起好步。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抓紧完善配套法规制度,确保《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积极做好有关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田成平表示,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要成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提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下一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定期通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别是要主动与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这项事关全局的工作。     田成平强调,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全面开展,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内在要求和主要任务来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孙宝树对贯彻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劳动保障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