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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试用期间单位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转自省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30

答:(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