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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培训费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29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起诉要求返还为劳动者提供的培训费用的,应否支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反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但是,用人单位并非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而是对劳动者日常进行职业培训,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不得据此要求劳动者返还该培训费用。